SAFETY & DOCUMENTS
棚架安全與文件
香港棚架工程涉及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》、《建築地盤(安全)規例》及勞工處《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》。本頁用業界常用說法整理重點,方便物管及客戶提問。詳細法定定義及最新修訂,請以政府公布的現行版本為準。
工人及監督(對外說明)
- 所有進行建築工程的受僱人士,包括棚架工人,應持有效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(俗稱平安卡)。
- 進行搭設、擴建、更改或拆卸竹棚架的工人,應屬守則所指的曾受訓練工人,並符合相關經驗要求。
- 進行懸空式竹棚架的工人,另須持有適用的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。
- 簽發棚架檢查結果報告(業界俗稱棚紙/表格五)及監督吊棚工作,須由符合規定的合資格人士處理;監督者不應同時擔任該項吊棚的作業工人。
常用檢查節點
- 首次使用前
- 擴建、部分拆卸或更改後
- 經歷可能影響強度、穩固性或令構件移位的天氣之後
- 其後按守則要求的定期檢查
防護及物料
- 工作台寬度、護欄及踢腳/斜柵,用以減少高空墮物
- 連牆器把棚架固定於建築物結構,抵抗側向力
- 棚網、帆布若合約或法規有阻燃要求,應在報價寫明規格
- 竹枝及金屬構件應作目視檢查,棄用明顯破損物料

本頁不代替法律意見
每項工程的圖則、高度、棚種及合約責任不同。承穩棚業在承接前會按該項目說明我們負責的範圍,以及需要客戶、總包或物管配合的部分。未核實的資格及保單,不會出現在正式報價封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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